環保部網站8月24日對外公布了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。方案提出,堅持問題導向,把穩固“散亂污”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穩定達標排放作為堅守陣地,把壓煤減排、提標改造、錯峰生產作為主攻方向,把重污染天氣妥善應對作為重要突破口,加強聯防聯控,嚴格執法監管,強化督察問責,全面實施攻堅行動,動員全民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。 方案提出目標,全面完成《大氣十條》考核指標。2017 年10 月至2018 年3 月,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PM2.5 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%以上,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%以上。 方案實施的范圍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,包括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滄州、衡水、邢臺、邯鄲市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開封、安陽、鶴壁、新鄉、焦作、濮陽市( “2+26”城市,含河北省雄安新區、辛集市、定州市,河南省鞏義市、蘭考縣、滑縣、長垣縣、鄭州航空港區)。 方案提出11項執行任務,重點如下:建設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,加快推進“散亂污”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,加快散煤污染綜合治理,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治理,切實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,全面開展重點行業綜合治理,加快推進實施排污許可管理,強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,深入推進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與運輸,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。 |